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立法院三讀通過江啟臣委員提案之「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草案」,將「同步聽打服務」納入其中,要求地方政府必須為聽語障者提供服務,保障聽語障者的權益。

江啟臣委員表示,聽覺障礙者受限於聽力障礙,在日常生活中溝通與接收訊息,比正常人更辛苦、困難,如果政府沒有提供適切的服務,容易導致聽障者在取得社會事件、教育、文化、休閒娛樂各層面資訊出現落差,進一步影響聽覺障礙者公平參與社會的權利。102年12月時,江啟臣在立法院召開公聽會,邀集衛福部、中華民國聲暉聯合會等聽障團體代表,共同要求建置同步聽打制度,同時也提出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第六十一條修法草案,立法院終於三讀通過。

江啟臣說,每一個法案要三讀修法完成都必須經過層層關卡,並不容易,連署完成提出法案後,還必須與相關部會、民間團體,甚至各黨派的委員溝通、協調。

但是,推動有益於民眾的良法,絕對不能因為競選而怠惰,雖然現在選戰正如火如荼進行,第八屆立委任期也進入倒數階段,然而,為了民眾的福利,弱勢團體的權益,他必須本於職責,結束一早的行程後立即趕到台北立法院開會,緊盯修法程序直到最後完成三讀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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